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赤峰居民
2、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身份证件 (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 、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办理地点
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66号赤峰市公安局主楼西侧一楼
咨询电话:0476-8838505
投诉电话:0476-8341007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6-35229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办理时限及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